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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們的野狼賣掉了~
其實它還很新~
應該騎不到兩年吧~
當初,也是我說要買的~
因為我一直對野狼有迷思~
以前念書時,看到別人騎著野狼載女朋友,就覺得~~~~哇~~好帥哦!
所以,男友退伍後要換機車時,我就叫他買野狼~
他從沒騎過打檔車,還是牽到機車那天當場兜個兩圈就騎回家了~
回家的路上當然是狀況連連
我想野狼最大的缺點就是沒置物箱~
每次逛完街,大包小包的都不知要擺那~
我們在邊邊有加裝包包~
但是還是不夠放~
連安全帽都不好塞~
so~~~就決定把它賣掉了~(我長大了,不迷野狼了啦!)
下一台機車是哥哥送我的嫁妝
賣掉野狼的扣扣就直接補貼我哥~(我才不是狠心的妹妹)
因為我們選的機車實在太貴了~(六萬多)
至於車牌~~~~當然還是265囉!
↑看之前的照片真的覺得很可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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